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(記者陳菲)“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,更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只服從事實,服從法律,堅持嚴格公正執法、強化法律監督、堅決懲治司法腐敗,不枉不縱,秉公執法,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。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強調。
      全國檢察長會議日前閉幕,會議著眼黨中央對政法工作、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,在懲治腐敗、檢察改革、隊伍建設等方面對檢察機關今年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。
      繼續保持反腐辦案高壓態勢
      記者從會議上獲悉,去年1至11月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6195件49579人,立案人數同比上升7.7%,查處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703人,辦案工作呈現力度、質量、效果整體提升的良好態勢。
      查辦職務犯罪是懲治腐敗的直接手段。會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“老虎”、“蒼蠅”一起打,既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、瀆職侵權犯罪案件,又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。深入推進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、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,堅決懲治教育、就業創業、社會保障、醫葯衛生、食品藥品安全、徵地拆遷等領域的職務犯罪,堅決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、報複陷害、破壞選舉等犯罪。進一步健全職務犯罪舉報、查處機制,高度重視運用和規範網絡舉報,強化舉報線索管理。
      正確準確有序協調推進檢察改革
      “檢察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,政治性、政策性、法律性都很強,必須正確準確有序協調推進。”曹建明說。
      最高檢要求把握改革的方法步驟,加強對檢察改革的總體設計、整體推進、督促落實;試點單位要嚴格按照試點方案進行探索。同時,處理好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係,對今年要重點抓好的改革和試點工作,要加快推進;對涉及面廣、需要中央決策的,儘快提出改革方案;對需要修改法律的,必須在完善法律制度後再全面推開。
      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,各項改革措施的關聯性、互動性明顯增強。會議提出,不僅內部各項改革要協調配套,而且還要與其他方面改革協調推進。
      對執法辦案全程、統一、實時、動態管理監督
      最高檢要求,始終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,進一步完善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,進一步把接受外部監督轉化為切實加強內部監督,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、個人尋租的機會。
      記者從會議上獲悉,檢察機關將會完善接受人大監督和民主監督的工作機制。堅持重大事項、重大決策向人大報告制度。健全與政協及民主黨派重大決策咨詢、重大問題聯合調研等制度,主動爭取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智力支持。
      此外,還將健全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制約機制。加快推行統一業務應用系統,進一步深化案件管理機制改革,加強案件流程監控、質量評查、考核評價和業務態勢分析,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,實現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全程、統一、實時、動態管理和監督。
      四領域職務犯罪重點預防積極查辦
      會議透露,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將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熱點領域,深入分析職務犯罪發案特點和規律,在四個領域和方面,有針對性地加大工作力度,積極查辦和預防重點領域職務犯罪。
      ——依法懲治和預防國有資產監管、國有資本授權經營和投資運營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方面的職務犯罪,支持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。
      ——依法懲治和預防城鎮化建設用地、農村土地制度改革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及扶貧開發、支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等領域的職務犯罪,推動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機制體制。
      ——及時介入重大生態和環境污染事故調查,嚴肅查辦生態修複工作、環境評價、污染治理等環節的職務犯罪,促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。
      ——嚴肅查辦破壞法律制度實施、影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、影響改革政策實施的瀆職侵權犯罪,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。
      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
      記者從會議上獲悉,最高檢今年還將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。會議指出,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是一項關乎基礎、涉及全局的綜合性改革。試點單位要準確把握改革定位,建立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的辦案責任制,改革內設機構設置,科學劃分執法辦案權限,健全執法辦案組織,完善執法辦案責任體系,努力形成符合檢察工作規律、檢察職業特點、檢察隊伍管理和法律監督運行要求的組織結構、責任體系和運行機制。    (原標題:全國檢察長會議看點:繼續保持反腐辦案高壓態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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